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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普通包装盒表面印上某国际知名品牌标识,后打着“正品”包材旗号出售。然而,这样的假冒名牌牙科器材的外包装,不仅质量上没有保障,更有可能存在医疗卫生安全隐患。2024年7月,金山区检察院以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裴某提起公诉。

 

 

案情回顾

 

早在2019年,裴某经营着一家从事包装加工生意的公司,并开设了网店售卖产品,但销量一直不温不火。期间,裴某收到几位顾客的咨询,对方想采购一批Y品牌牙科器材的带商标包装盒,裴某很清楚,自己公司未取得该品牌授权,无法合作此项业务,便拒绝了。

 

“最近公司效益确实不好,线下生意不好做,网店销量也不高,这个牌子的包装盒需求量这么大,我要不要……”2020年,裴某打起了算盘,一个普通包装盒的成本只要几块钱,加工成Y品牌牙科器材的包装盒就能卖到十几元以上,看到如此高额的利润,裴某最终决定做起“山寨货”。

 

为了提高生产效率,裴某组建了一支涵盖设计、包装、销售等全套业务的“专业团队”(均另案处理)。由设计师根据正版Y品牌的包装盒照片进行排版伪造,然后再批量印刷,产品出炉后,通过网店、社交平台等对外销售。

 

随着一笔笔订单的交付,裴某尝到了“以假乱真”的甜头,他逐渐“变本加厉”,在未取得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,裴某如法炮制生产、销售假冒A、W等国际知名牙科品牌的包装盒,用途涉及义齿、牙齿贴面等多种牙科器材。为了让“外衣”更“逼真”,裴某还安排员工制作了一批假冒的“质保卡”“防伪卡”。

 

短短三年不到的时间里,裴某公司就输出了逾16万个假冒品牌的包材。2022年7月,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,有假冒多种品牌牙科包材在部分省市大肆销售,经侦查后,将裴某及其制假售假团伙抓获,并查获大量纸质盒原材、品牌logo、打印工具等。

 

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,裴某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对外销售,情节特别严重,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五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 

2024年10月,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依法以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裴某相应刑罚。 

 

 

检察官提醒

注册商标承载着品牌价值,凝聚着企业的投入和质量信誉,受法律保护,产品的外包装及商标也是很多消费者辨别品牌、区分产品真假的重要依据。不法分子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,使来源不明的商品披上品牌的外衣,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损害商标权利人的信誉和口碑,还可能因为产品质量、安全问题给消费者带损失,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。

 

检察官提醒大家,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任何人都不得在同种商品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商家切勿贪图利益挣快钱,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。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选择官方渠道,认准正规机构,尤其是涉及牙科等医疗卫生领域的产品,提高鉴别能力,自觉抵制“知假买假”,共同营造诚实诚信的市场环境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来源:金山检察

 

创建时间:2025-02-14 16:29

男子制造销售10余万假冒品牌牙科包材获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