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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备受关注的“笔趣阁”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,维持一审判决,认定“笔趣阁”商标因已成为网络文学领域“盗版”的代名词,其注册及使用损害版权管理公共秩序与行业公共利益,违反《商标法》相关规定,最终判令“笔趣阁”商标无效。

这场由阅文集团旗下五个主体公司发起,与“笔趣阁”商标方长达3年的法律拉锯战,终于以维护正版一方的胜利告终。

 

案例回顾
 
从“盗版代名词”到商标无效,一场持续3年的维权战
 

“笔趣阁” 的故事,始于2011年的一个免费盗版小说网站。凭借未经授权的海量小说资源,它迅速积累用户、获取非法收益,逐渐成为网友心中“网文盗版聚集地”的代名词。

2019年,原创“笔趣阁”网站被关停,但创始人公开源代码与建站教程的举动,却引发了更严重的后果:极低的建站成本让无数“山寨笔趣阁”涌现,形成覆盖超1000家网站、APP 的“笔趣阁宇宙”,盗版产业链进一步扩张。

而争议的核心,源于2016年“笔趣阁”商标的注册——杭州某公司申请该商标(核定使用于第9类“可下载软件”等商品),后经两次转让至汕尾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。2022年,阅文集团旗下5家公司以“该商标与盗版、不良内容相关,损害公共利益”为由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,由此开启了长达3年的法律拉锯战:

  • 2023年7月: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维持“笔趣阁”商标注册;

  • 2025年2月: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撤销该裁定,认定商标违反《商标法》;

  • 2025年7月: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,“笔趣阁”商标正式宣告无效。

法院在判决中明确:申请注册前,“笔趣阁”已成为网络文学领域的 “盗版隐语”,其注册与使用会损害版权管理公共秩序和行业公共利益,符合《商标法》中“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”的情形。

 

深度思考
 
不止个案胜利,更是知识产权保护的“模式革新”
 

“笔趣阁”商标无效案的意义,远不止“打掉一个盗版商标”。它最大的突破,在于创造了“通过商标法规制盗版符号”的先例 ,填补了传统版权保护的空白,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全新思路。

1. 传统版权保护的“痛点”:管得了“行为”,管不了“符号”

长期以来,版权法的核心是规制“具体侵权行为”—— 比如某家盗版网站复制、传播正版小说,执法部门可以针对该网站下架内容、追究责任。但面对“笔趣阁” 这类已经演变为“盗版通用符号”的情况,传统版权法却难以发力。

2. 本案的“破局关键”:商标法与版权法的“协同保护”

北京高院的判决,将商标法与版权法的保护目标衔接,形成了“源头治理”的新思路:依据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(“不良影响” 条款),直接否定“盗版符号”的商标注册资格,从“符号源头”切断盗版平台的传播路径;再结合版权法打击具体的侵权行为(如盗版内容复制、传播),形成“符号禁止+行为追责”的全链条保护。这种模式能更高效地遏制盗版产业链的扩张,让盗版平台失去“引流抓手”,真正实现“事半功倍”的治理效果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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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D

 

创建时间:2025-11-21 14:32

案例分享| “笔趣阁” 商标无效,盗版符号的终局!